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宗庆后建议:限制外资垄断 鼓励民营并购

发布日期:2007-03-06  关 注:234  评 论:0  来 源:互联网  
  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杭州娃哈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兼总经理宗庆后在本次会议期间提交的提案中明确建议:通过立法明确外资恶意并购或行业垄断的定义,严格限定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条件。他同时建议鼓励国内民营企业参与并购,特别是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命脉或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和行业骨干企业,积极扶持民营企业参与并购。

  宗庆后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近年来,外资并购目标直指国内各行业排名前三位的企业,并控股这些龙头、骨干企业,已经导致许多重要行业或龙头企业被其控制。这些外资利用其控股地位,说撤就撤,直接威胁到相关产业发展和国家经济安全。

  宗庆后坦言,外资在给我国经济发展注入活力的同时,也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特别是外资已经从最初的合资合作演变到了越来越多的收购、“吞并”,控股各个行业的龙头、骨干企业,从而控制我国的经济。他认为,通过立法对外资恶意并购和垄断进行审查,既符合国际潮流,更是在对外交往中对等原则的体现,也是保障经济安全、扶持国内企业的有效法律手段。

  宗庆后强调说:“目前外资并购了许多国内知名品牌、商标,并利用控股地位,或者将这些民族品牌打入冷宫,造成许多民族品牌因此消失,或者限制其生产和发展,使这些民族品牌日渐萎缩。目前必须通过立法或强制手段进行干预,将这些民族品牌挽救回来。”

  为此,宗庆后提出了自己的4点建议:首先,加快反垄断立法。应当充分吸收和参考国外反垄断和跨国并购审查的立法和实践经验,让《反垄断法》尽早出台;其次,通过立法明确外资恶意并购或行业垄断的定义,严格限定外资并购国内企业的条件;再次,通过立法设立外资并购和反垄断审查机构,加强外资并购中的反垄断审查,对发现已有并购中存在外资恶意并购或形成行业垄断的,采取果断措施予以分拆或撤销,修改不合理的合同;最后,鼓励国内民营企业参与并购,特别是关系我国国民经济命脉或国家安全的关键领域和行业骨干企业,在保持国有经济控制力的基础上积极扶持民营企业参与并购,防止外资恶意并购和垄断的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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