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创业板规则的一个基本条件

发布日期:2008-02-27  关 注:527  评 论:0  来 源:IBTIMES  

  中国证监会就创业板规则内部征求意见稿中的一个基本条件是,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的企业IPO后总股本不得少于人民币3000万元。

  此外,发行人须符合最近两个会计年度净利润均为正数且累计不低于1000万元、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少于2000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不高于30%;或必须符合最近一个会计年度净利润为正、营业收入不低于3000万元、且增幅不低于30%、最近一期末净资产不低于1500万元、最近一期末无形资产占净资产比例不高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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